經濟合同擔保(不含融資性擔保);投資管理;項目投資;資產管理;投資咨詢(中介除外)。(“1、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;2、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;3、不得發放貸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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